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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荒野大镖客同人] 游戏主角被我操作日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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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02章
      “请允许我为您续杯灵感提升剂……啊,不知您在写什么?是小说么?或许我能成为它的首位鉴赏者?”
      这回, 作家先生的目光如同校对员般从古斯的帽子滑到靴子, 最终又回到脸上。他轻抿了口面前已经快见底的咖啡, 微微皱眉。
      “只是些草稿,先生。没什么值得看的东西。”他合上笔记本,手掌平放在封面上,仿佛在保护什么宝贝。“不过,我确实感谢您的好意。一杯威士忌就很好。”
      古斯给他点了威士忌,自己只要了啤酒。有了饮料在前,作家举杯致意,神色终于放松不少:
      “西奥多·莱文。”他自我介绍道,“您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。”
      “奥古斯图斯·普莱尔。”古斯回应,“从比新奥斯汀更远之地而来……而您看起来像被钉在了自己的十字架上。”
      “哈!不如说是被钉在棺材板上!被这见鬼的书,还有见鬼的吉姆·卡洛威——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‘小鬼’,那个神枪手,世上左手拔枪最快的人。”莱文苦笑着摇头,猛灌了一口酒,酒液顺着他的胡须滴落在衬衫上,他浑然不觉。*
      “卡洛威在柳西岩洞一战中杀死了十四个人。我要神话他,为他写传记*。但谁能想到,我每天面对的是具裹着酒臭的活尸!连句完整供词都榨不出来!我宁愿来个人朝我脑袋上开一枪,或者……”
      他忽然顿了下,揉了揉太阳穴,又瞥了古斯一眼,犹豫道:“或者,先生,您见过真正的快枪手吗?不是那些在集市上表演射苹果的骗子,是那种子弹总能找到目标、快到连死神都来不及眨眼的恶灵?”
      “正好,我还真认识。”古斯轻笑一声,“就在今天,我亲眼目睹他在疾驰的马背上抬腕——砰!”
      “一发子弹,一个在荒野肆虐多时的杀人魔落马,正好失去反击能力,可以拖回绞刑架上,化作正义的肥料。那准头和速度……即使在电光石火之间,他的手也稳如磐石。”
      “唯一的问题是,这位先生不喜欢被人过度关注。我不确定他是否会乐意被人写进书里。”
      “那就太遗憾了。”作家叹口气,第三次暗暗地审视过来,“不过,其实,我打听到了卡洛威几个老朋友的下落。但那些矿区、沼泽和匪帮巢穴……显然不是文化人该涉足的地方——”
      “嗯哼,您像是想要替卡洛威铲除宿敌?”古斯恶趣味地沉吟道,“你要神话卡洛威,所以你就让所有能质疑‘左手快枪’威名的人通通闭嘴?真是文学史上最带劲的谋杀策划。”
      作家脸色一僵,杯子在手中轻轻一下晃,几乎要泼出来。
      “圣母玛利亚!我……我没有!不是那个意思!”他结结巴巴地辩解,声音因紧张而提高了八度,引来几位酒客好奇的目光。他立刻又压低声音,几乎到了气音:
      “先生,您怎么会这么想?我只是需要有……有个能够自保的人,从那些老混蛋嘴里撬出卡洛威的英勇往事!仅此而已!”
      古斯挑了挑眉,决定不拆穿他。他轻松地靠回椅背,把玩着酒杯:“好吧,放松点,作家。如果只是帮你采访,也许我可以问问我那朋友的意思……”
      “不过,我得问一句,莱文先生,这种写传记的买卖,真有那么挣钱吗?”
      作家的神情一下子复杂起来,眉宇间闪过点掩不住的骄傲,又像是想到什么,叹出口气。
      “唔……这得看。”他抿了口酒,像是给自己壮胆,“要是故事够精彩,找对了人,运气再好点……在东部确实能卖出不少本。那边的绅士淑女们,就爱听这些疯狂传说,说不准他们坐在壁炉边,还真会为个枪手打湿眼眶。”
      他自嘲地笑笑,嗓音低了些:“但说句实在话,这行当不轻松。光是路上的车马费、打点、请人喝酒、买消息……开头就得花一大笔。等真写完,印出来,是卖得畅快还是做了糊墙纸,全看上帝今天喝没喝痛快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东部。”古斯重复,感觉某种模糊的灵感正在脑海里晃荡。“听起来,东部的人,对荒野的故事很有兴趣。”
      莱文点头,像是乐于讲点自己熟悉的事:“那当然了。那些出生起就没离开过砖石街道的家伙,那些拖着拖鞋在公园晃荡的东部佬,他们对这头的一切充满幻想,就像孩童攥着玻璃珠说那是波斯宝石。”
      “他们觉得西部这头是最后的冒险之地,是自由人的天堂,脑子里装着广阔天荒、枪声四起,还有篝火边跳舞的印第安人……一边嚷嚷说牛仔没教养、赏金猎人像野狗一样没人味儿,转头就幻想自己也能叼根雪茄,骑马越过山脊,还得配个血红的日落。”
      他抿了口威士忌,脸上带点狡黠:“不过呢,他们要真来了,哪怕就到这瓦伦丁郊外,日头没落就得哭爹喊娘——找不到路,罐头难吃,不会搭帐篷,睡不惯地铺。但他们爱读这玩意,爱得不行。”
      “啊,酒神在上,我又开始胡侃了……说正经的,普莱尔先生,你觉得你那位朋友,当真会考虑我的提议吗?”
      “可能吧,他有一大家子要养。”古斯哼出个短促的笑,“他干的活比谁都多,本事也不差,可就是永远周转不开。”
      “他有个养父。那老狐狸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才捡到我这朋友,勉强把他拉扯大,然后就开始伸手要钱,说什么给他们家族积蓄,要一块儿买片好地,一大家子一起住。”
      “我那傻朋友真就信了这套,每赚一块钱,还真给那老家伙上缴五毛。那老东西呢,就死死攥着那些钱。地倒是看了好些块,却永远差那么‘一点点’。”
      “现在说的是要去海外买,但照我看来——”
      “——那老滑头压根没这打算。”作家啧声回应,“呵,这种角色我听说过不少。打着家的幌子,把小辈的脖子拴得紧紧的。”他利索地翻开本子,在空白页上草草记了几笔:
      “你这位朋友还真不是一般角色。这不光是什么西部枪手的故事,还有盘剥、被愚弄的忠心、有——有命运的绞索。啊,不好意思,先生,我能把这些写进故事里吗?”
      “请便,朋友。”古斯笑眯眯道,“但最好是化名,你懂的。这种老吸血鬼相当记仇。”
      “当然当然,先生,相信我,我也是打过猎、处理过鹿尸的。”作家一边写,一边咧嘴笑了笑,“我会给他起个安全又体面的代号,什么老绅士老骑士,某某伯爵,听着就是有底蕴又穷到典当良心的那种。”
      “不过,说真的,”作家压低了声音,仿佛是在和一位黑市供货商套近乎,“要是你这位朋友在帮忙之外,还愿意开口……我可以有更多的价钱。那些城里的有钱人们不仅喜欢荒野故事,还喜欢家族情仇,特别是那种,唔,钱袋如何漏空、土地契约如何失踪,那种带血带肉的。”
      他顿了顿,眼神有些发亮:“无意冒犯,我不是想诋毁你的朋友。但在你的描述里,他真的就像一头快要撑不住了的老马,一边往前拉,一边还得听后头那人扯着缰绳喊‘我们是家人’。”
      古斯笑出了声。
      “天呐,莱文,你在这行是有天赋的。他最近还得上了肺结核,你知道吧?还是给他们那一家收债时得的。”
      莱文原本还带着点得意的神色,听到这句,眉毛都掀了起来:“……见鬼的,你是说真的?那个……那种会把人肺叶啃成破渔网的痨病?”
      “轻症。我在想办法了。我把他带了出来,我能救他。”古斯轻描淡写地说,“顺便一提,我是个药剂师。待到今年冬天,全美洲的药店都会听说我的名字。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古斯与作家一通猛聊,原支线中,探访神枪手旧事和替欺世盗名者擦屁股的破差事暂且翻过、搁置,飘散在啤酒沫里,新生的故事线舒展枝叶:一位流落街头的孤儿被自诩荷兰贵族的骗子收留。老畜生打着家族传承的旗号鼓吹复仇,榨干养子所得,最后真正拥有高贵血统的,竟是这被剥削的养子。
      贵族谎言、身份危机、继承权争夺、反转与正义,还贴近大部分移民的欧洲血统。这样的故事完美符合这时代读者的口味,保底不难,上限也颇值得展望。作家心潮澎湃,古斯得意洋洋,回旅馆的一路简直卷着风。
      门一开,因克先热情地扑上来。它身上干干净净,毛被刷顺了,还戴着全新项圈。但它毕竟是条大型工作犬,晃荡的尾巴给力得活像包绒布的钢鞭。古斯大笑着与这团热情的毛绒搏斗,当终于把犬爪按回地面再抬眼,正对上亚瑟的视线。
      发丝还缠绕着皂香的男人正坐在窗边,膝头摊开一本没见过的新素描本,纸上那只狗画了一半,耳朵悬着未勾。另一页背景里几道恣意的帐篷曲线,分明是昨夜篝火舔舐过的山脊线。这房间有阳台,穿过纱帘的光线落在纸上,也落在亚瑟睫毛上。
      而那双熔着金的蓝眼睛迅速落回纸面。
      “回来了?外头看你像捡到金子了。”